2018年2月27日 星期二

育兒合作社0227:畫燈籠+搖元宵

成立「育兒合作社」的念頭,我大概已經想了一年,在澄澄上幼兒園失敗後,這個念頭更強烈,而短短的上學經驗也讓四歲的澄澄知道,團體一起學習某些事,會有不同於自己玩、媽媽帶著學習的樂趣。他覺得在公園一直玩很棒,但也不討厭學習新東西、團體生活,只是排斥團體強烈的秩序要求與老師的嚴格管理。

另一個想法是,我們在成為人母人父前,其實都各有所長,在自己的專業領域上應該都發展得不錯(吧),育兒生活讓我們暫時離開了事業,但不代表不能在育兒生活中應用,我常常看到yoyo教孩子畫畫,春桃帶著孩子在田野認識各種植物,如果父母可以互相支援,組織一個育兒團體,由媽媽輪流來當講師,同時提供足夠的陪伴、不受限制的跑跳玩樂時間,並以在地化發展,減少一直以來參加共學團跑遍台北公園必須舟車勞頓的問題,應該會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。

實際運作第一次,應該算非常順利。來參加的家庭多半都認識彼此的孩子,能互相協助照顧孩子,也因為育兒理念相信,相信對方不會突然發飆罵小孩;又因為大家都是媽媽,不需要多費唇舌就會主動接手清潔鍋具、洗碗、準備材料等工作,這點真是太太太太棒了。

另外,場地非常重要,宜君幫忙借到了社區教室,一旁就是溜滑梯,小孩在活動開始前、整理環境時都在外頭玩耍,只要一兩個媽媽在旁盯場,其餘媽媽趕快整理環境,又能透過窗戶看到孩子動靜。

最妙的是,宜君還把家裡太多的菜頭分送給大家,哇,真的好有「合作社」的感覺。活動結束後,孩子又盡興地玩了一個多小時才各自解散,第一次活動非常順利結束了!

我跟澄澄說,「這是媽媽為你辦的小小幼兒園,有朋友一起學習、一起玩,但是沒有人會罵小孩,很棒吧!」



//關於育兒合作社的幾個思考//

1.坊間針對幼兒的課程,對二寶、三寶媽來說負擔好大,所以我希望場地費和給媽媽的講師費以「戶」來攤,材料費則視參與的小孩人頭數來算。媽媽講師拿200/hr,只有一般講師費的一半,好處是講師自己的小孩也可以帶著一起參加,不用另外托兒。

2.為了減少收款付款的麻煩,我模仿共學團「虛擬帳戶」的概念,採用儲值制度,一次繳1000元,當次課程結束後,費用直接扣給當講師/協助買材料/付場地費的那位媽媽,如果參加一兩次發現很麻煩想退出,也可以結清戶頭。

3.我暗自期望是滿四戶才開課(加上講師自己這戶)然後不要超過八戶,超過十個小孩好容易失控(有耐性的幼兒園老師真的很偉大)。而且這樣的人數,場地費、講師費攤下來也不會太高,雖然基數很小就會容易流會,不過初期運作,我還是限制以育兒理念差不多(不打不罵不威脅利誘小孩)的朋友。(所以會打罵威脅利誘小孩的朋友不用來問可不可以加入啦...)

4.強調在地性,新莊、樹林、板橋在地居民,交通時間短,可以增加參與意願與頻率,也能以這三區的地方活動為參與選擇。(所以外地的朋友也不用來問可不可以加入啦...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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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2/27 畫燈籠+搖元宵】這是育兒合作社第一堂課!接著過年的氣氛,大家一起來體驗元宵節的傳統節慶,讓孩子們嘗試搖元宵及做燈籠。

活動A:搖元宵
上課媽媽:春桃
春桃準備共用材料:花生內餡(原味花生粉、砂糖、豬油)、湯圓皮(糯米粉、水)、紅糖。
自備材料:孩子的圍裙、漏勺 (有洞的湯杓),每戶約可做6顆,自備碗與湯匙等餐具、可裝糯米粉滾動的圓盆。

(小孩排隊洗手就是可愛)(還有讓人煩)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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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B:小狗燈籠
上課媽媽:yoyo
yoyo準備共用材料:色紙、包裝紙(廢紙)、墨汁、畫筆、各種動物圖片、小燈籠與燈泡
自備材料:膠水(或白膠)、剪刀、畫筆




☆費用
材料費:元宵材料費50+燈籠材料費80=每個孩子130
共攤場地費85/人
共攤講師費40/hr/人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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